关于代收湖南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许可证企业公告费的通知
各有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长沙电监办于2007年11月31日在《湖南日报》C2版公告了第一批湖南省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名单200家。受电监办委托,我会将在《湖南日报》继续刊登后续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名单的公告。根据湖南日报广告费收费标准,本着为企业服务的原则,经测算制订了代收公告费标准(见附件)。请有关企业予以积极配合。
附:公告费代收标准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抄送:长沙电监办。
附件
公告费代收标准
单位类别 | 收费标准(元) |
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 3000 |
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 2000 |
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 1000 |
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 600 |
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