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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监办启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企业2010年度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5-09-21 点击数量:423    信息来源:湖南省电力工程企业协会

湖南电监办启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企业2010年度检查工作

 

    为了加强许可证后续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力建设市场,2011年3月21日,湖南电监办正式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企业2010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湘电监资质〔2011〕26号,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面向湖南全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企业2010年度检查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检查分为自查、抽查、评价三个阶段,全省所有在2010年12月31日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均在检查范围内,检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登记事项和许可事项变更情况、企业人员情况(含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情况、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情况、进网作业电工情况、预算、质检人员和安装工长情况)、企业自有主要机具和设备情况、企业2010年度工程业绩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企业2010年度经营情况等七项内容,对于检查不合格企业,湖南电监办将发通知要求整改,经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将根据其实际具有的条件重新核定许可证,同时,所有检查结论将在许可证副本上予以记录。

    检查中,受检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条:一是自检内容包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自查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2010年度企业相关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4项;二是自检报告要求在4月30日前报送;三是自检报告需交纸质版与电子版,其中电子版只需报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自查报告》。

    《通知》具体内容(含自查报告格式)可在湖南电监办网站(http://csb.serc.gov.cn)资料下载中下载,如需咨询可致电0731-85959985或0731-85959986,希望各单位充分做好自检与迎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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