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会员大会调整为
两年召开一次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协会会议灵活性,实效性,协会借鉴其他省份同行业协会经验,并依照协会章程相关条款规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年(或2年)召开一次。经湖南能源监管办批准同意,决定协会会员大会调整为每两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次数不变。会员大会闭会期间,将不定期召开协会联络人会议,确保协会与各会员单位之间的正常沟通联系。
特此通知。
湖南省电力工程企业协会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