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版《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3〕475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电力安全培训机构(建设施工类)名单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4〕985号)
和《关于开展2015年电力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湘监能安全〔2015〕31号)工作要求,现将做好2015年
第三期和第四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一)第三期培训安排
报到时间:2015年10月15日。
培训时间:2015年10月16日~ 21日。
(二)第四期培训安排
报到时间:2015年11月26日。
培训时间:2015年11月27日~12月2日。
二、培训地点
培训:逸天大酒店二楼培训教室;
报名:逸天大酒店三楼6666号房;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刘家冲北路29号。
三、培训对象
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的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相关人员,包括企业主管、分管或协管
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人
员(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企业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培训费用及资料准备
(一)培训费用
培训费1130元/人(培训统一安排中餐),住宿费自理。
(二)准备资料
两张两寸的蓝底照片、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培训内容
国家电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其监管;电力安全生产的常用法律、法规及规程标准;电力安全管理
基础理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电力安全生产技术;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及应急管理;国内外先进的安全
生产管理经验;典型电力安全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六、其他事项
1.请承装(修、试)企业于9月30日前,将参培人员和联系人报送湖南省电力工程企业协会,协会将
根据报送人数情况,与各企业逐一联系核实。
2.建议副总工程师及以上企业负责人,报送第三期培训班;项目负责人等安全管理人员报送第四期培
训班。协会将根据报名实际情况,进行培训人员调整,具体培训时间以协会电话联系核实情况为准。
3.各参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作息时间,不得缺席,若考勤不合格,不得参加考试。
4.考核合格后,颁发由国家能源局印制的《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联 系 人:周睿嫔、李曌珺、黄俊云
联系方式:0731-85864601、85864401
传真号码:0731-85864601
电子邮箱:623176531@qq.com
附件:报名回执
湖南省电力工程企业协会
2015年9月14日
附件:
报名回执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参培时间 | |
联系人 | ||||||
参培 人员 | ||||||